近日,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财政部门将促进税制公平统一,坚决不搞税收政策的“洼地”,减少市场扭曲,精心打造营商环境的“高地”。这句话对地方招商引资的影响很大。过去很多地方招商,习惯把“税收政策洼地”作为最直接的竞争工具:企业把注册地迁来,地方给财政贡献奖励;企业把税源转来,地方按地方留成返还;企业成立区域总部,地方给总部经济奖励;企业把高管个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放到本地,地方通过产业扶持、经营贡献、综合贡献、财政奖励等名义进行返还。对企业来说,这类政策看似直接降低成本;对地方来说,短期看似增加税源、数据和项目数量。但从全国统一大市场角度看,这类做法容易造成地方之间抢税源、抢注册、抢开票,扭曲企业真实经营决策,也会引发低水平、内卷式招商竞争。
这次财政部的表态,不是孤立的一句话,而是近几年招商引资监管逻辑持续收紧的一部分。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再到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政策方向已经越来越清晰:地方政府可以招商,可以发展产业,可以优化营商环境,可以依法依规支持企业创新和转型,但不能再靠突破税收法定原则、制造税收优惠洼地、变相返税、差异化补贴和空转税源来抢项目。对招商人员来说,这意味着谈项目的底层话术要变。过去可以说“你来我这里,税收地方部分可以奖励”;未来更应该说“你来我这里,我们帮你降低综合成本、对接市场订单、解决融资和用工、提供场景和服务、保障项目高效落地”。
一、税收政策“洼地”为什么会被明确反对
所谓税收政策“洼地”,本质上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税收优惠,而是一些地方为了吸引企业注册、迁址、纳税、开票,在法定税制之外形成的地方性特殊优惠。它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地方承诺按企业纳税额、地方留成、财政贡献、增量税收等给予返还或奖励。有些地方不直接说“返税”,而是换成“产业扶持资金”“经营贡献奖励”“总部经济奖励”“综合贡献补助”“企业发展奖励”等名称,但如果实质仍然与企业纳税额、地方财政贡献挂钩,就很容易被认定为变相税收优惠。财政部强调“不搞税收政策洼地”,针对的正是这种用地方小政策削弱全国统一税制、用财政返还扭曲市场配置的做法。
这类政策短期看有招商效果,但长期问题很明显。第一,它鼓励企业为了税收利益选择注册地,而不是为了产业链、市场、人才和效率选择落地地。第二,它导致地方之间相互压价,招商从拼产业变成拼返还比例,最后谁财政承压更大、谁承诺更激进,谁就更容易把项目抢走。第三,它容易滋生空壳公司、开票经济、总部经济套利和税源转移,企业真实经营不在本地,却把票据、税源、统计关系放到本地。第四,它损害地方政府信用,因为很多返还承诺没有稳定预算来源,一旦财政紧张或监管收紧,就容易兑现困难,引发企业纠纷。正因为如此,税收政策洼地不是简单的招商技巧,而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治理的重点问题。
二、招商不能再把“税返”包装成“财政贡献奖励”
财政部这次表态之后,地方招商最需要警惕的,不是文件里是否出现“税收返还”四个字,而是政策实质是否仍然围绕纳税贡献进行返还。过去一些地方为了规避风险,已经很少直接写“返税”,而是写“对企业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给予一定比例奖励”“按照企业综合贡献给予产业扶持”“对总部企业按照年度贡献给予经营奖励”。这种写法看起来更委婉,但如果计算基础仍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或者以企业纳税入库、财政贡献、注册迁入为发放条件,本质上仍然可能落入违规税收优惠或选择性财政奖励的范畴。
招商干部以后谈项目,必须改变一个习惯:不能再把财政贡献作为政策承诺的核心公式。企业问“地方留成能返多少”,不能继续报价;企业问“前三年能不能全返、后两年减半”,不能顺势谈比例;企业问“总部经济有没有奖励”,不能只看它能带来多少税源。更稳妥的做法,是把政策支持从“与纳税挂钩”改为“与功能目标挂钩”。比如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研发投入、设备更新、绿色制造、数字化转型、首台套应用、专精特新培育、人才引进、外贸拓展、上市培育等。关键在于政策要公开、普惠、透明,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而不是为某一家招商企业量身定制,也不是根据纳税贡献计算返还金额。招商人未来要学会说政策边界,而不是只会报优惠比例。
三、税收洼地退场,注册型招商和开票经济会越来越难
消除税收政策洼地,对注册型招商、总部经济招商、贸易型开票招商影响尤其大。过去一些地方为了短期扩大税收、GDP、规上数据和财政收入,专门吸引企业把注册地迁来,把纳税关系转来,把统计关系放来,但企业实际办公、生产、研发、人员、资产并没有真正落地。企业享受地方财政奖励,地方获得短期税源和数据,双方看似各得其所,但这种模式并没有形成真实产业能力,也没有带来真实就业和供应链沉淀。一旦监管穿透到实质性运营、合规开票和税源归属,这类项目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已经持续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治理,并把“开票经济”涉税问题纳入整治范围。税务部门还推动实行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明确实质性运营标准,防止“注册在优惠区,经营在区域外”的空壳企业错享骗享优惠。这个趋势对地方招商的提醒非常直接:以后不能只看企业愿不愿意注册,不能只看能不能开票,不能只看税收能不能入库,而要看企业有没有真实业务、真实团队、真实资产、真实办公、真实研发、真实生产和真实产业带动。招商引资要从“抢税源”回到“做产业”,从“拿数据”回到“促发展”。那些只带来票据、不带来产业的项目,越来越难成为高质量招商成果。
四、没有税收洼地,地方招商要转向“综合成本优势”
税收返还不能搞,是否意味着地方就没有招商竞争力?并不是。对企业来说,税收优惠只是成本的一部分,真正影响投资决策的,是综合成本和综合效率。企业关心的不只是税收,还包括厂房土地成本、建设周期、物流半径、融资成本、用工成本、能源成本、供应链配套、审批效率、市场订单、技术服务和政府兑现能力。过去一些地方过度依赖税返,是因为它最直接、最好谈、最容易量化;未来招商干部必须学会把税返诉求转化为综合成本方案。
比如,企业要求税收返还,背后往往是希望降低投产初期现金流压力。地方不能承诺返税,但可以帮助企业缩短建设周期,降低时间成本;可以提供成熟标准厂房和闲置厂房盘活方案,降低前期固定投入;可以组织银行、担保、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降低融资成本;可以对接职业院校、人社部门和培训机构,降低用工成本;可以组织链主企业和本地客户对接,帮助企业获得订单;可以帮助企业依法申报公开普惠的技改、研发、绿色制造、智能工厂等政策。这样谈判就不再是“税返多少”的单一问题,而是“落到这里能省多少时间、降多少成本、少多少风险”的综合方案。没有税收洼地,招商更要会算企业经营账。
五、营商环境“高地”不是口号,而是招商新筹码
财政部把“税收政策洼地”和“营商环境高地”放在一起讲,说明未来地方竞争的方向已经改变。过去一些地方靠低税、返税、补贴吸引企业,现在要靠营商环境、市场机会和服务能力吸引企业。营商环境不是简单地说“领导重视”“服务企业”,而是企业在投资落地过程中感受到的确定性:政策是否合规,承诺能否兑现,审批是否高效,部门是否协同,问题是否有人解决,政府是否守信,市场是否公平,执法是否规范。税收洼地是短期诱因,营商环境高地才是长期吸引力。
对招商干部来说,营商环境高地要体现在具体项目推进中。项目签约前,要把政策边界、土地厂房、环评能评、资金来源、审批流程讲清楚,不能为了签约乱承诺;签约时,要经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协议能执行;签约后,要建立服务专班、问题清单、节点台账和销号机制,推动注册、供地、审批、建设、投产、达产全过程闭环;投产后,还要继续服务企业融资、订单、技改、人才和扩产。真正的营商环境高地,不是给企业一个模糊的优惠承诺,而是让企业相信这里规则稳定、服务专业、政府可靠、问题能解决。未来这种确定性,会比不合规的税收返还更有价值。
六、招商政策要从“特殊优惠”转向“公开普惠”
消除税收政策洼地,并不意味着地方不能出台产业政策,也不意味着所有扶持都不能做。关键是政策设计方式要变。过去招商政策往往围绕特定企业、特定项目、特定贡献设计,带有明显“一事一议”和差异化色彩;未来政策应更多转向公开普惠、功能导向和依法申报。所谓公开,是政策条件、申报程序、兑现标准要公开透明;所谓普惠,是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申请,而不是只给某一家招商企业;所谓功能导向,是支持研发、技改、创新、绿色、数字化、人才、首台套、场景示范等真实产业能力,而不是简单按纳税贡献返钱。
地方可以重新梳理自己的招商政策,把高风险内容剔除或改造。凡是与纳税额、地方留成、财政贡献直接挂钩的奖励,要重点审查;凡是以迁址、本地纳税、纳入统计为条件的奖励,要谨慎处理;凡是只给外来企业、不给本地企业的差异化政策,也要评估公平竞争风险。与此同时,地方可以加强公开普惠政策工具,比如制造业技改支持、设备更新服务、数字化转型诊断、绿色工厂培育、专精特新辅导、企业上市培育、人才服务、检测认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招商不是没有政策可用,而是政策要从“给少数企业特殊优惠”转向“给所有合规企业成长条件”。
七、招商干部要重做话术:从“给你返多少”到“帮你落得成”
税收政策洼地被明确反对之后,招商干部最需要重做的是谈判话术。企业仍然会问:“你们能不能返税?”“地方贡献能奖励多少?”“总部经济政策是什么?”“高管个税有没有补贴?”如果招商干部只说“现在不允许”,企业可能觉得地方没有诚意;如果招商干部继续承诺,又可能踩线。更专业的说法应该是:现在国家正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税收政策要公平统一,地方不能做违规返税和变相税收优惠,但我们可以从综合成本、市场机会、融资服务、要素保障、场景应用和项目服务几个方面,为企业设计落地方案。
这套话术的核心,是把企业从“要税返”的思路引导到“要确定性”的思路。可以这样谈:第一,承认企业关心成本和现金流是合理的;第二,说明税收返还、财政贡献奖励等政策边界已经非常清晰,地方不能承诺后期无法兑现的事项;第三,拿出替代方案,比如厂房进场时间、融资渠道、供应链配套、用工保障、公开政策申报、应用场景和服务专班;第四,推动双方进入项目落地条件清单,把企业需要什么、地方能做什么、哪些需要依法申报、哪些需要上级审批、哪些不能承诺,一项一项写清楚。招商谈判不是从“不能返税”结束,而是从“我们换一种合规方式帮你降本增效”开始。
总结来看,财政部明确提出消除税收政策“洼地”,对地方招商引资不是简单增加一条红线,而是一次招商逻辑的重塑。过去地方招商拼的是税返比例、补贴力度、财政贡献奖励和政策承诺;未来拼的是产业配套、综合成本、市场场景、融资服务、要素保障、营商环境和政府兑现能力。税收洼地退场,意味着那些靠注册迁移、开票经济、空壳总部、财政返还抢税源的模式会越来越难;营商环境高地上场,意味着那些真正懂产业、会服务、守规则、能兑现的地方会更有竞争力。
招商引资不会因为不能搞税收洼地而停止,真正停止的是低水平政策竞争。对招商人员来说,下一步最重要的不是研究如何换个名目继续返税,而是尽快清理高风险政策,规范招商协议,重做招商工具箱,提升项目服务能力。企业要的是成长,不只是优惠;地方要的是产业,不只是税源。财政部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就是地方招商要从“政策洼地”走向“能力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