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日前在“数据要素×”城市行活动启动节点上,明确提出国家层面将支持各地积极挖掘特色数据资源与场景需求,通过“以数招商”“场景招商”等新模式,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服务地方产业发展;首场供需对接会将于5月14日在南京举办,现场将发布超过60个特色数据场景需求,吸引企业与地方政府在数据治理、数据技术服务、数据产品开发、人工智能服务等领域洽谈合作;后续城市行还将覆盖东中西部不同城市,支持地方立足特色数据资源优势和应用场景优势,加快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生态。 这段话的含金量很高,因为它第一次把“地方招商打法”的重心,从过去更多依赖土地、厂房、税收、基金等传统工具,明确地往“数据资源+场景需求+流通服务机构”这套新组合上牵引。对招商一线而言,这不是一句口号式的新概念,而更像一个工作信号:未来一段时间,很多地方会被要求把“数据要素工作”真正做成“产业工作”和“招商工作”,能不能把数据变成招商产品,可能会成为衡量一个地方数字经济竞争力的新指标。
很多招商干部第一反应会问:以数招商,是不是“用数据找项目、用算法筛线索”?那是“数据化招商”(用数据提升招商效率),而国家数据局这里说的“以数招商”,更接近“以数据资源为招商要素、以场景需求为招商抓手、以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为招商生态”的新路径:我这里有可合规开放、可产品化、可交易流通的数据资源,我这里有明确的产业场景和真实的应用需求,我还能提供数据治理、合规评估、交易撮合、交付结算、数据资产化等一整套服务能力,于是企业愿意来,因为来了就能拿到“数据+场景+服务”的组合包,能更快做产品、跑模型、做交付、拿订单。换句话说,“以数招商”不是把招商工作变得更花哨,而是把城市的数字资源禀赋,直接转化为企业可用、可落地、可变现的生产要素,从而把项目和产业链吸附过来。国家数据局把“以数招商”和“场景招商”并列摆出来,其实就是把供给侧(数据)和需求侧(场景)放在同一个招商框架里,让地方围绕“供需对接”来组织招商。
一、什么是“以数招商”:不是“招商用数据”,而是“用数据做招商产品”
如果只用一句话概括,“以数招商”就是地方政府把本地特色数据资源、可开放的公共数据产品、行业数据要素能力,连同产业场景需求一起,打包成可以被企业直接使用的“招商产品”,用它来吸引数据治理、数据服务、数据产品、AI算法、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等企业落地,同时带动传统产业链企业围绕数据与场景进行数字化升级与协同创新。国家数据局之所以把“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写进同一段表述,是因为只有当数据能合规流通、能被交易、能被交付、能被定价、能被持续运营时,数据才真正具备“招商要素”的属性;否则数据只是“沉睡资产”,对企业而言不可获得、不可用、不可交付,自然也谈不上招商。
从政策表述看,“以数招商”至少包含三层具体含义。第一层是“数据禀赋要被看见”:地方要能说清楚我有什么特色数据资源,来自哪些行业、哪些公共管理领域,质量如何、更新频率如何、能否形成高质量数据集;第二层是“场景需求要被描述清楚”:我有什么真实的业务问题、治理需求、产业痛点,愿意开放什么场景、让企业怎么试、怎么验证、怎么拿到首单;第三层是“流通交易与服务能力要跟上”:地方不仅要“给数据”,还要能提供数据治理、合规保障、供需匹配、产品开发、交付结算等能力。国家数据局在2026年2月印发的《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里,对“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作了明确界定:它们是链接数据供需双方、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重要主体,包括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等,并指出当前也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服务能力有短板、监督管理亟待完善等问题。 这段话放到招商语言里就是:你要做“以数招商”,不能只靠招商部门喊话,必须把交易所/平台企业/数据商这类市场主体纳入招商体系,形成城市级的数据供给与交易服务能力。
更进一步看,这份《意见》提出要探索多样化流通交易模式,甚至明确提到了“数据换数据、换订单、换服务、换模型、换场景”等交换方式,并探索数据作价出资等价值实现路径。 这其实把“以数招商”的商业逻辑说得很直白:地方不一定非要用财政补贴去换企业落地,你完全可以用“数据与场景”去换企业的服务、模型、解决方案与订单交付,形成一种更贴近市场交换逻辑、也更能体现要素价值的招商方式。
二、为什么现在力推“以数招商”:从“数据要素×”的场景牵引,到地方产业竞争逻辑变化
理解“为什么力推”,需要把“以数招商”放回更大的政策背景里看。国家层面推动“数据要素×”行动的核心思路,是用场景需求牵引,带动高质量数据供给与合规高效流通,最终把海量数据与丰富场景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新优势。《“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在开篇就指出,当前存在“场景释放不够、数据供给不足、流通机制不畅”等问题,因此要通过“数据要素×”行动推动数据在不同场景中发挥乘数效应,并提出“强化场景需求牵引,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这段话其实等于给“以数招商”提供了政策逻辑支撑:场景要释放,数据要供给,流通要畅通,而招商恰恰是把“场景—数据—企业—产业”组织到一起的最强手段之一。
更现实的一层原因,是地方产业竞争逻辑正在发生变化。过去拼招商,很多地方拼的是“空间”“成本”“政策包”;但当制造业数字化、AI应用、数据资产化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变量时,企业越来越在意的是:我能不能拿到合规可用的数据?我能不能找到真实可落地的场景?我能不能在一个地方快速完成数据治理、模型训练、产品验证与交付?这些问题背后对应的是地方的“数据基础设施”“数据治理能力”“流通交易规则”“行业场景开放机制”。国家数据局这次把城市行的供需对接会作为载体,并强调将发布超过60个特色数据场景需求,吸引企业围绕数据治理、数据技术服务、数据产品开发、人工智能服务进行洽谈合作,本质上就是把地方招商从“拼资源要素”带向“拼数据要素与场景要素”。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但对招商系统极关键的原因:在传统招商工具空间收紧、强调公平竞争审查与规范化财政纪律的背景下,地方越来越需要找到一种“更合规、更市场化、更可持续”的招商抓手。“以数招商”恰恰有机会成为这种抓手,因为它把政府能做、且应该做的事情(公共数据供给、规则标准、合规保障、场景开放、基础设施与生态培育)放在前台,把具体商业化创新与产品开发交给企业与市场主体完成。换句话说,政府不需要在前台“硬补贴”,而是通过“治数、供数、用数”的制度安排,让数据资源形成可交换的价值,从而吸引企业自己来“算账、落地、扩张”。这也是国家数据局在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意见》中反复强调“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并要求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促进数据流通服务机构规范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的重要原因。
三、怎么做好“以数招商”:把数据、场景、机构三件事做成“可交付”的招商闭环
“以数招商”最怕的,是做成两个极端:一种是“只发布概念”,喊得很热闹,企业来了发现数据拿不到、场景进不去、合规过不了;另一种是“只做数据开放”,把数据门户做得很漂亮,却没有场景牵引、没有交易服务、没有产业承接,最后数据没人用、企业不愿来。真正能跑通的做法,往往是把“数据资源—场景需求—流通服务机构”做成一个闭环产品,招商部门做的是“组织与交付”,而不是“技术细节”。
第一步要做“城市数据家底的产业化盘点”,这个盘点不是统计口径意义上的“有多少条数据”,而是招商口径意义上的“哪些数据能成为企业的生产资料”。你要把数据按产业链条与场景归类:比如交通运行数据、城市运维数据、工业设备数据、能耗与碳排数据、医疗健康数据、气象与农业数据、商贸流通数据、文旅数据、金融风控与信用数据等,同时把每类数据的可开放边界、合规要求、脱敏方式、更新频率与质量评价标准同步说清楚。国家数据局在“数据要素×”行动计划里强调发挥数据要素的非竞争性、可复用等特点,推动数据多场景复用,并通过场景应用不断提升数据质量,这其实就是要求地方把数据从“资产清单”转化为“可持续供给的产品体系”。
第二步要把“场景需求”做成招商的前台入口。国家数据局这次城市行首场供需对接会要发布超过60个特色数据场景需求,本质上是把“需求清单”作为招商邀请函:你不是来听政策的,你是来接需求、做方案、拿场景的。 如果一个地方要复制这种做法,最重要的不是追求“场景数量”,而是追求“场景可交付”:场景要有牵头部门、有业务流程、有评价指标、有试点周期、有数据供给方案、有合规审查路径、有采购或合作的出口。否则场景只是PPT,企业很难投入真金白银。这里可以借鉴《数据要素×行动计划》提出的“需求牵引、注重实效”,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挖掘高价值应用场景,培育数据商、繁荣数据产业生态。
第三步是把“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拉进招商体系,形成交易与交付能力。国家数据局2026年2月的《意见》已经把机构类型讲得非常清楚:数据交易所(中心)要强化合规保障、供需匹配、价格发现、产品开发与生态培育等综合服务功能;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要围绕产业链、供应链与平台生态促进数据流通利用和价值共创;数据商要深入行业、结合场景需求开发数据产品,提供采集、加工处理、流通交易等服务。 这套分工如果放进“以数招商”的落地动作里,就对应一个很实在的安排:招商部门可以把交易所/平台企业/数据商当成“招商合伙人”,让他们参与场景需求设计、数据产品打包、供需对接会路演、企业落地后的数据交付与结算,甚至参与企业的投后服务。这样一来,地方招商就不再只是“签约”,而是能把企业需要的“数据获取—合规—产品开发—场景验证—交易结算”整条链条交付出去。
第四步,必须把“合规与安全”做成底座,而不是事后补丁。原因很简单:数据要素的价值来自流通,但数据的风险也来自流通。国家数据局的《意见》把“合规保障”与“合同示范文本”“安全合规能力提升”“合规审计、质量评价、数据安全、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等专业服务”写得很细。 招商系统如果想把“以数招商”做成长期模式,就要接受一个现实:你不是少做了事,而是把事做得更专业、更可核验。对外,企业会因为你能把合规路径讲清楚而更愿意来;对内,你能因为证据链完整而更敢推进、更能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循环。
四、相关案例:从“需求清单”到“数据产品交易”,以数招商最关键的其实是“可复用的机制”
谈案例,最容易犯的错是“拿一个很宏大的故事当案例”,但招商一线真正需要的,是那些可以复用的机制。这里给三个不同类型的案例,分别对应“场景需求发布”“城市数据体系与场景开放机制”“数据产品交易与产业协同”,它们不一定都叫“以数招商”,但都在回答同一个问题:如何把数据与场景转化为企业愿意落地的动力。
第一个案例,其实就是国家数据局这次直接点名的“城市行”机制:在南京启动“数据要素×”城市行,通过供需对接会发布超过60个特色数据场景需求,吸引企业围绕数据治理、技术服务、数据产品开发、AI服务等领域与地方洽谈合作。 对招商部门而言,这种做法的关键不在“开会”,而在“把招商项目包换成场景需求包”。传统招商项目包是“地块+厂房+政策+配套”,而场景需求包是“业务痛点+数据供给+试点条件+合作路径”。当需求包足够清晰,企业会更愿意把研发团队、交付团队甚至区域总部放到本地,因为它看得见订单和迭代空间。城市行后续还将覆盖东中西部不同城市,这意味着这种“需求清单式招商”很可能会被更多城市复制为常态化动作。
第二个案例,可以看贵阳贵安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与“场景开放机制”上的做法。在国家数据局发布的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中,贵阳市市长王宏介绍贵阳贵安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思路时,明确提出“开放一批应用场景”,建立市领导领衔机制和场景开放机制,常态化发布数据场景清单,举办数据创新大赛,打造安保、防汛、森林防火、医保监管、智慧风控、AI、全科医生、AI赋能产销协同等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并提到“贵阳打造省市一体化数据体系,以场景推动数据赋能入选国家首批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典型案例”。 更值得注意的是,它不仅讲场景,还讲“供数”的能力建设:依托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数据专区、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发布数据交易规则体系、打造数据要素登记节点,并披露了数据产品上架与高质量数据集发布等规模信息。 这对“以数招商”的启发是:真正能持续招商的,不是一次性的场景发布,而是“场景发布—数据供给—规则体系—产业承接”形成长期机制,让企业来了之后能持续获取数据、持续接入场景、持续做产品与交付。
第三个案例,是“数据产品交易”如何形成可复制模式。上海市国资委网站报道显示,2023年9月隧道股份城市运营举行“低速作业车时空”数据产品交易签约仪式,该数据产品在上海数据交易所成功签约,并在通过合法合规性评估后挂牌;报道提到该产品首度激活上海数据产品交易中的“交通大数据”新领域,并作为后续交易的样板案例,还提出要以数据交易所为媒介,围绕城市道路管理与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协同,与市场各方共同开发车辆预警等类型的数据产品与服务。 这类案例对地方“以数招商”的价值在于:它展示了数据从业务端到产品端再到交易端的路径,并且强调了“合法合规性评估”和“交易平台撮合”的关键作用。对招商而言,这意味着你完全可以围绕本地优势行业(比如交通、制造、能源、文旅、农业)梳理一批“可产品化的数据”,通过交易所或平台企业把它们变成可交易、可交付、可持续运营的商品与服务,然后再围绕这些数据产品吸引上下游企业落地:数据治理企业、数商、算法公司、行业解决方案公司、甚至终端应用企业都会被带动。
把三个案例放在一起看,“以数招商”最核心的不是一句新口号,而是三件事的组合:第一,地方敢不敢把真实需求拿出来,用场景去牵引企业;第二,地方有没有持续供数的能力,把数据变成可用的高质量供给;第三,地方能不能把交易与交付机制做出来,让企业不需要靠关系、也不需要靠临时协调就能合规获得数据、完成交付、形成订单。国家数据局这次把“挖掘特色数据资源与场景需求”“以数招商、场景招商”“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放在同一段表述里,其实就是在把这三件事压缩成一个全国推广的工作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