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财政部:已成立跨部门专班,对地方违规财政补贴开展专项整治!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作了具体的部署。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下一步重点从三个方面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第一,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在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央地财政关系,努力构建符合国情的制度框架。财政部正在大力推进这项工作。二是深化税制改革,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地方税体系,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夯实制度基础。三是随着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的出现和发展,税收领域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这也是一个全球性的课题。我参加G20有关会议,各国针对这种新问题、新业态的发展对税收税制的影响,都有比较多的讨论。比如,为了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国际上正在推进国际税收规则改革“双支柱”方案,中国也在积极参与谈判。就国内而言,诸如如何营造线上线下、新旧经营模式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等问题,也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逐步推动解决。今天早上我见了一个国际组织机构的人员,我们还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非常深入的讨论,这确实是各个国家都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第二,持续规范财政补贴。这个问题大家也非常关心。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始终坚定恪守世贸组织规则,认真履行各项入世承诺。截至目前,中国已先后提交了8份中央层面的补贴政策通报,6份地方层面的补贴政策通报。这是我们依据中国的真实情况,一笔一笔统计出来的。我们向世贸组织通报的中国财政补贴规模,远远低于一些国际机构的估算。我想强调的是,中国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竞争优势靠的不是补贴,而是靠中国企业自身持续研发投入和千千万万企业家艰苦创业赢得的。
对于个别地方可能存在的违规补贴行为,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坚决纠正。2025年,财政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了跨部门专班,对地方财政补贴开展专项整治。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健全财政补贴规范管理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同时,我们也会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对违规问题发现一起、纠治一起,坚决整治“内卷式”无序竞争。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总结前期专项整治的成果,健全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惩处政府采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02、哪些属于违规财政补贴?
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以下情形均属于官方明确界定的违规财政补贴,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一律不得实施:
1.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模式,单独向特定企业发放补贴;或设置入选条件模糊的名录库,变相定向扶持个别主体。
2.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国企、民企、外企)或组织形式实行差异化补贴标准,或仅对某一类组织形式的企业提供补贴,违背市场主体平等原则。
3.以“注册地迁至本地”“在本地纳税”为前置条件发放补贴,诱导企业异地落户却无实际经营行为。
4.通过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形式违规返还税费,或设置与税收缴纳额度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
5.以“零地价”出让土地、低价转让国有资产或矿产资源,通过牺牲公共资源收益换取企业落地。
6.向无实际经营业务的“空壳企业”发放补贴,人为形成虚假税源。
03违规财政补贴的处理措施与执行标准
违规财政补贴一旦查实,将严格遵循“谁违规、谁负责,谁受益、谁退还”原则,启动“资金清收+责任追究+整改规范+长效机制”的全链条处理流程,确保整改到位、追责到人、防范再发。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一)追缴违规补贴
对所有违规补贴(含骗取、截留、挪用、超标准发放等情形),全额追回违规资金,执行方式包括:1.责令受益对象限期退还;2.对无法直接追回的,通过财政抵扣、账户冻结等方式追缴;3.若违规补贴发放给企业,可从其后续应享有的财政扶持资金中抵扣。
(二)没收额外收益
对违规补贴所产生的利息、投资收益等额外所得,一律予以没收,全额上缴国库。
(三)罚款处罚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实施罚款处罚:骗取补贴的,处被骗取资金10%-50%的罚款;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处违规使用资金10%-30%的罚款。
04后补贴时代如何招商?
在违规补贴专项整治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招商需从“政策优惠”竞争转向“综合价值”竞争,打造“无补贴也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具体路径如下:
(一)合规支持模式转型
告别“一企一策”式直接补贴,转向普惠性、成果导向的合规支持方式:
以奖代补:按企业实际成果(如研发投入、专利数量、产值增长幅度等)给予奖励,不与税收缴纳情况挂钩;
贴息贴费:对企业贷款利息、担保费、设备融资租赁费等予以补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创新券/服务券:发放通用型消费券,企业可凭券购买研发、检测、咨询等市场化服务;
配套补贴:对企业配套建设公共设施、购置环保设备等相关投入给予补贴。
(二)产业生态招商
以“链主引领+配套集聚”替代“单点突破”,核心逻辑是构建完整产业生态,降低企业综合运营成本,提升产业链协同效率,这是后补贴时代最核心的招商竞争力。
(三)资本招商
以“股权合作”替代“财政补贴”,核心逻辑是政府从“补贴方”转变为“投资方”,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实现“以投带引、以引促产”,既符合合规要求,又能分享产业成长收益。
(四)场景招商
以“真实市场”替代“政策承诺”,核心逻辑是开放政府与公共领域应用场景,为企业提供“订单式”市场机会,这是当前最具吸引力的合规招商手段之一。
(五)营商环境优化
以“效率红利”替代“政策红利”,后补贴时代,政务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市场环境将成为核心竞争力,关键在于降低企业可量化的“时间成本”与“交易成本”。
(六)专业招商能力建设
以“懂产业”替代“拼政策”,推动招商团队从“关系型”转向“专业型”,打造“比企业更懂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七)以商招商
以“企业口碑”替代“政府宣传”,核心逻辑是发挥现有企业的“活广告”作用,通过老企业引荐新企业,实现招商成本低、效率高、成功率高的效果。
(八)长效机制建设
以“制度保障”替代“短期政策”,通过健全制度体系,为招商工作的合规化、可持续化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