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训基地是构建技能型社会、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的核心载体,是衔接教育、人才与产业、创新链的关键纽带。其建设对提升劳动者技能、培育高素质人才,满足产业与用工需求有重要支撑作用,是落实教育强国部署、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区域发展的重要举措,对稳就业、惠民生、强产业意义深远。近期国家发改委将启动2026年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整理如下,供项目申报参考:
一、政策依据
《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就业规〔2024〕1228号)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相关部门或事业单位(院校、企业除外)作为法人单位申请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其中,依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运营的公共实训基地,须通过设置院墙等方式实现物理隔离,确保公共实训基地对外独立开门,能够面向城乡广大劳动者提供公益性、政策性培训,政府承诺函中应对此作出承诺。
2.依托开发区、产业园区、返乡入乡创业园、职教园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等园区运营的公共实训基地,应由园区管委会作为公共实训基地法人单位。
3.不支持单纯购置项目,严禁用已建成项目。
三、资金支持额度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按照东、中、西、东北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仅为工程建设投资,下同)40%、60%、80%、80%的比例进行支持。
省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的支持上限为1亿元,市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的支持上限为7000万元,县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的支持上限为3000万元。
四、项目成熟度要求
确保项目各项条件成熟、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已开工或可于2026年6月底前开工、能够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