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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省级招商引资鼓励清单落地,十大举措破解“怎么招”!

发布时间:2025-12-25 10:10标签: 招商引资

政策创新:十大举措破解“怎么招”

《山东省招商引资鼓励清单》聚焦新时期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方向和创新路径,推出十条“干货满满”的具体措施。该清单围绕招商引资全流程进行系统性创新:在产业定位方面,明确鼓励各地突出特色优势和综合成本优势,构建差异化竞争格局;在招商方式上,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支持探索“产业链供地”模式,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统一规划布局,整体实施;在招商手段上,鼓励通过股权投资开展资本招商,探索“收购兼并式招商”;在服务模式上,创新提出“市场+资源+应用场景”定制化招商,为新业态、新产品提供验证机会。此外,清单还支持设立市场化招商公司,推动代理招商、委托招商等模式发展,鼓励探索园区“租金换股权”等风险共担机制,全面提升招商引资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为项目“招得准、引得进”筑牢了政策基础。

机制保障:六大体系打通“落地难”

同步推出的《山东省招商引资服务协调机制》着力构建六大保障体系,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该机制涵盖招商引资全链条服务:产业链协同机制将通过编制《山东省产业链招商项目机会清单》、依托“链长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措施,系统提升产业链招商的精准性和协同性;招投联动机制通过聘请投资顾问、开展联合尽调等方式,将投资机构专业判断力转化为招商决策参考;评估评价机制建立从项目洽谈到落地投产的全过程评价体系,杜绝“带病签约”;要素保障机制创新性地允许每市每年提报1个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保障,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信息流转机制推动项目信息在全省范围内有序匹配,探索建立信息提供地和项目承接地利益共享机制;典型引领机制则通过案例推广、现场会等形式,发挥先进地区示范带动作用。这些机制相互衔接,形成完整闭环,有效解决无序“内卷”、资源配置不够优化、与产业基金协同度不高等难题。

效能提升:系统改革激活“新动能”

《山东省招商引资鼓励清单》从方法论层面明确创新方向,《山东省招商引资服务协调机制》从实施层面铺设落地通路,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建起覆盖“招引、服务、落地、赋能”全流程的现代化招商引资工作体系。投资者将在山东享受到更加专业化、精准化的服务。从项目对接、要素配置到落地投产,全流程服务效能将得到显著提升。特别是产业链招商与资本招商的深度融合,将为优质项目提供从资金支持到市场开拓的全方位保障。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投资山东”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吸引力将大幅提升,助力山东在新一轮产业发展中抢占先机,形成优质项目集聚、创新要素汇聚的良好局面,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全文如下: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商务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招商引资鼓励清单》的通知

鲁发改经贸〔2025〕847号

各市内资招商职能部门、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山东省招商引资鼓励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商务厅

2025年12月4日

山东省招商引资鼓励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时期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界限、把握机遇,以高质量招商引资培育新动能、塑造新优势,制定招商引资鼓励清单如下:

一、鼓励突出特色优势和综合成本优势招商。充分发挥特色产业与独特区位的“磁吸效应”,加快培育本地主导产业链与特色产业链,构建差异化竞争格局。以市场手段进一步降低融资、物流、用能及制度性交易等综合经营成本,强化产业生态营造与项目落地服务,全面提升区域比较优势和综合竞争力。

二、鼓励围绕产业上下游配套开展产业链招商。着力推进补链、延链、强链,依托链主企业吸引上下游关联企业、供应链与创新链相关资源集聚,形成“引进大项目—完善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打造产业基地”的良性循环。积极探索产业链供地模式,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统一规划布局,整体实施、按宗供应,实现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

三、鼓励通过股权投资等形式开展资本招商。发挥投资机构“价值发展、产业赋能”和招商部门“筑巢引凤、助企发展”的互补协同作用,鼓励招商部门与投资机构常态化对接,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新质生产力,开展“以投促招”“投促联动”“投孵联动”的资本招商。支持探索开展收购兼并式招商。

四、鼓励汇聚数据算力等要素开展场景招商。深度挖掘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文化旅游、智慧城市、绿色低碳等多元场景资源,建立健全场景供需对接机制,推动“技术—场景—市场”高效匹配,为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提供应用场景和验证机会。探索开展“市场+资源+应用场景”的定制化招商,实现场景招商新突破。

五、鼓励建立专业招商队伍开展市场化招商。支持设立市场化招商公司、产业投资公司,优选中介机构和项目引荐人,推动代理招商、委托招商、机构招商等模式发展。充分利用“鲁籍”“鲁历”“鲁缘”等人脉资源,加强与商会、协会及各类经济组织的联络,吸引在外鲁商返乡投资。

六、鼓励利用展会等开展平台招商。完善以会引商、以展促商机制,依托各类展会、节庆、产业园区等平台,积极组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推介、对接和考察活动。借助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西洽会等省级重大平台,拓展多元投资促进渠道。用好“选择山东”云平台,服务各市营商环境推介、“双招双引”宣传、项目合作对接等。

七、鼓励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开展区域联合招商。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产业转移。推动创新资源异地集聚与梯度输送,推广“飞地”“飞企”等合作模式,实现“外地孵化、本地生产”。探索跨区域招商引资利益共享机制,支持开展区域联合招商。

八、鼓励强化园区承载能力提升个性化服务水平。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发展产业综合体和保障性产业空间等。盘活闲置园区资源,通过并购、重组、专业运营等方式提升利用率,探索“租金换股权”等模式,构建园区与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因地制宜探索园区“绿电直连”模式。

九、鼓励强化要素保障实施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懂经济、懂科技、懂金融、懂项目、懂园区的专业化招商队伍,强化土地、金融、数据等要素支持,提升“意向—签约—落地—投产”全流程效率,探索产业、科技、资本、人才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全要素招商”模式。优化招商引资任务目标完成认定机制,引导招商引资从单纯注重“招引数量”向“项目落地率、投资强度、实际贡献、创造就业”等综合效益转变。坚持外招与内育并举,防范招商挤出效应。

十、鼓励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最优投资环境。依法公开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项目清单,推行“透明招商”。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快“鲁惠通”政策兑现平台建设,落实各类经营主体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公平待遇,营造法治化、透明化营商环境。加强招商引资领域诚信建设,畅通投诉受理渠道,打造“投资山东”招商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