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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主任:综合整治招商“内卷式”竞争!

发布时间:2025-11-11 11:23 标签: 招商引资

01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将有力有效破除各种市场障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介绍,有了统一大市场,才能畅通大循环。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历经4次修订,从过去的328项压减到目前的106项,4200余件阻碍要素流动的政策举措得到清理,但还有不少卡点堵点。

郑栅洁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等举措,将更加有力有效破除各种市场障碍。

“内卷式竞争”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大突出现象,主要表现为企业与地方政府在市场竞争中的非理性竞争行为,导致产能过剩、效率下降,已引起国家高度重视并采取综合整治措施。

对于整治“内卷式”竞争,中央和部委层面在持续释放明确信号。

71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国家发改委党组在6月27日出版的《学习时报》上发文指出,加力破除“内卷式”竞争。统筹发挥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以市场化方式促进兼并重组,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增加高端产能、优质供给,统筹运用规划、布局、价格等手段,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分析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造成“内卷式竞争”的原因很多,这既是受到技术进步等客观规律的影响,也有企业追逐短期利益的因素,更有深层次体制机制的问题。“反内卷”短期可以通过限产等手段对重点行业进行干预,以期取得快速成效,但长期有赖于重塑地方政府的激励约束机制,“十五五”时期将是重要的改革窗口期。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对界面新闻表示,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予以充分肯定,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这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要予以坚决纠治,让市场发挥更大作用。

“比如,部分地方政府以违规的税收优惠等差异化政策开展招商引资的税收 ‘逐底竞争’,扭曲行业进入成本,助推产能扩张;部分地方保护主义以及破产重整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产业出清速度,使得供需矛盾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自发调节。”罗志恒说。

02这部法新修订实施,拒绝“内卷式”竞争

“一元奶茶”看似实惠,细看配料表才知道奶含量不足5%;直播间里都是好评的弹幕,竟是商家花钱雇的“水军”;熬夜赶订单的小工厂,因大客户拖欠百万元货款被迫停工……

这些让人闹心的“内卷式”竞争场景,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曾经历过。

1015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首部促进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性法律制度。自1993年实施至今,已陪伴中国市场走过30多年。随着时代变迁,该法分别在2017年、2019年经过两次修改,并在今年6月完成第三次修改。

这次修订直面数字经济时代的新挑战与民生关切的新问题,通过制度革新为千万市场经营主体送上“公平指南”,更好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内卷式”竞争在不少行业蔓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5年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中,就涉及仿冒混淆、侵害技术秘密、商业诋毁等行为,广泛涉及电商平台等线上线下产业领域,以及人工智能、直播平台等新技术新业态。

比如“刷单炒信”,被称为电商领域的“毒瘤”,群众和企业深恶痛绝。一些商家通过虚假交易、好评造假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规则。今年4月,丽水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破获了一起“网络水军”刷单案,涉案团伙为5000余家商户提供刷单业务,遍及20个省份,炮制虚假评论、点赞4000万余条,涉案资金流水达3000余万元。案件公布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有专家指出,“内卷式”竞争的本质,是对公平竞争机制的破坏。这不仅坑害消费者,也让企业陷入“低价低质”的恶性循环。

某电子公司负责人老李对此感触很深。除了“一元奶茶”,充电宝行业也出现了“2万毫安14.5元包邮”等极端低价。“这势必导致电芯等原材料偷工减料,引发安全隐患,但不卷低价就可能被市场淘汰。”他的无奈道出部分商家的困境。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

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对这些部署的法治回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石宏介绍,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完善了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对侵害数据权益、恶意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规定,对实践中恶意交易的多种表现形式进一步细化。

修订过程中有不少新突破,比如多个“首次”——

首次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写入总则,从源头遏制“政策内卷”。过去,有的地方为招商引资搞政策倾斜,诱导企业开展非理性竞争。现在,法律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首次聚焦“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明确大型企业等经营者不得滥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并将处罚权提升至省级以上政府监督检查部门。违规者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执行的,最高可罚500万元。这一规定为中小企业提供明确的维权依据,也营造了更平等的竞争环境。

老百姓关心的“刷单好评”“低价陷阱”等问题,也得到了很好的回应。

“看评价下单”是很多消费者的网购习惯,但虚假评价却严重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经营者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同时要求平台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发现违规要及时处置并报告监管部门,形成“平台自查+监管监督”双重防线。

针对“低价内卷”问题,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违规者将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这些规定,细化了恶意交易情形,让平台不能当“甩手掌柜”。

此外,“傍名牌”“蹭流量”等误导消费者的乱象,也是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有针对性规制的重点。

某些小品牌的商标及名称与知名品牌极其相似,一些食品饮料的包装与知名品牌仅一字之差……在这类问题的权利保护与责任追究上,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现了范围扩容与力度升级,将保护范围从传统商标扩展到“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用程序名称或者图标等”,打击混淆仿冒行为,并明确禁止擅自将他人商标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等引人误解的行为。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引导市场竞争走向优胜劣汰。”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晋认为,有效落实这部法律中关于规范“内卷式”竞争的相关规定,需要政府、司法机关、平台和企业协同发力,形成“规则制定、规范经营、执法监管、司法保障”的全链条系统化治理体系。

通过法律修订,完善和升级规则,让“品质奶茶”替代“一元奶茶”、“真口碑”赶超“刷出来的好评”、“数据窃密”变成“技术创新”……这既是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共同期盼,也是构建更健康有序市场生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