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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省重磅政策:推进合规招商引资,遏制招商引资恶性竞争!

发布时间:2025-10-29 10:18 标签: 招商引资

陕西省落实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

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若干措施

(修订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安排和商务部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重点任务工作安排,持续营造文明化、道德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定外资在陕西发展信心,提升市场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防止招商引资“内卷”式竞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 〕9号)要求,按照省政府安排,现制定如下实施措施。

一、落实准入政策,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

(一)全面落实市场准入政策。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最新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建设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服务业开放体系,积极争取电信、互联网、教育支持西安市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动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领域扩大开放。支持信息服务(仅限应用商店)等领域开放在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落地更好见效。

(二)落实金融业开放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新设或拓展业务,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支持外商投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行业,设立符合条件的外资再保险法人机构、外商独资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进一步便利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债券市场。推动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重点。

(三)深入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管理企业及基金注册资本、股东等方面要求。

二、加大政策支持,提升外商投资吸引力

(四)落实制造业等领域外资政策推进。贯彻落实国家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鼓励外资加大对制造业和高新技术、生产性服务业的投资,按照制造业为重点扩大利用外资有关文件给予相应奖励。鼓励外商投资装备、电子信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现代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制造业先进和高新技术领域,参与我省补链延链和重点产业集群建设。

(五)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政策。落实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最新版),积极争取基础制造、适用技术、民生消费等领域扩大入境和支持范围。外资企业和我国境内再投资企业所投资的项目,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等条件,在投资东南亚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属于《外商投资项目不予补贴的进口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补贴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按规定免征关税。

(六)落实各项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开展宣传辅导,提供精准税收服务。鼓励在陕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支持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在境内发放人民币债券融资并用于跨境投资项目。)外汇管理计划,加强对外直接投资分类管理,推进外商直接投资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分工,推进便利外商直接投资境内再投资下股权注册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企业资本纳入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成果。

(七)加强用能需求。

(八)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鼓励各园区发挥比较优势,支持各开发区与东部地区结对开展外商投资产业转移合作,建立外汇项目推介、收益共享机制和实施细则,推动外商投资园区向我省转移。产业转移合作应遵循市场规律和投资者自主原则,不得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商投资企业转移投资。

三、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外资企业服务

(九)维护公平竞争。落实招投标限制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避免实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政府采购中对内外资企业生产的符合标准的产品、提供的服务落实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对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的文件和做法进行清理和整治。强化反垄断和反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清理和制止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十)鼓励参与标准制修订和服务。支持外资企业以相同条件平等参加省级先进制造、工程材料、信息通信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同类标准化组织机构,依法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外资企业在我省开展标准化服务,负责提供标准咨询、标准信息交流、标准比对分析、标准跟踪研究等方面服务。

(十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科学化。严格落实行政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全面消防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缉事”,坚决避免重复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探索远程监管、预警等非现场监管模式,在提高防控水平的基础上做到“无事不扰” 。

(十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涉足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行动。

(十三)加强外资企业服务。用好重点外资项目专班、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以及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及时掌握并解决外资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扩大投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实施细则》,畅通重点举报受理渠道,强化涉企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对重大外商投诉案件实行领导包、部门、限时解决,对严重影响我省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一查到底。外商投资遭遇的各类歧视待遇、隐形门户和招商惠企政策不落实等情况,及时推进问题汇报解决。小区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强化外商投资事后监管和服务。持续推进部门数据共享,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得的信息,不得要求外资企业重复报送。

四、畅通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创新合作

(十四)支持安全评估后数据流动流动。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要求,发布相关工作指引,指导帮助外资企业开展小区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通报、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推动在陕西资产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安全评估后流动流动。探索数据边境企业“白名单”制度,制定公开、透明、非管制的准入标准和程序,推动合规企业数据流动。

(十五)便利外国人来陕和在陕停留许可。优化外国人来陕打工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办理流程,采取“受理受理、并联通道”的方式,全程走廊时限。对来陕工作的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工作许可,实行“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落实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等便利措施,为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引进外籍高级管理、技术人才提供出境入境政策便利。做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在全省公共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场景的便利化应用。

(十六)支持制造业机构合作创新。鼓励制造业外资企业、外资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充分利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资源和政策包,与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强科技合作交流,共组创新团队,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主持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五、加大投资促进,精准务实招引外资项目

(十七)创新外资招商方式。加强与驻外使领馆联系,常态化联系中国欧盟商会、欧洲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商协会和跨国公司,有效发挥招商渠道作用,获取投资信息,有昼间组织交流对接,促进投资合作。鼓励开展市场化招商,采取委托第三方国际投资服务机构等方式进行国际招商。支持各地促进投资团汽车组化赴境外开展招商资、参会等引活动,回顾产业政策和营商环境。

(十八)打造“投资中国·选择陕西”品牌。依托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商协会资源“请进来”,推动跨国公司进军陕西,深入推进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合作。聚焦美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新加坡、港澳台等国家家(地区)“走出去”,依托境内外重点专业展会开展专题投资促进活动,促进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机械制造、重卡、生物医药、数控机床、食品加工、乳制品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合作。深入中国—中亚峰会成果,全力推动中亚经贸合作项目在陕落地。

(十九)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各市区要深入研究当前全球跨国投资和各地招商引资的新动向新变化,梳理出市场容量大、前景发展重点行业,发挥本地特色产业优势,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外资招商引流。

六、规范招商引资,严格外资统计考核

(二十)推进合规招商引资。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诚信履行合同约定,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不得限制企业自主经营,实行社会主义招商引资竞争,加强招商引资决策和评价机制,及时完整向社会公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科学、精准、透明、合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二十一)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推进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一件事一次办”,统筹协调数据主动和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监管责任,提升数据质量,推动数据共享和发挥。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落实外资制度,严把数据质量关,防范统计造假。优化调整招商引资核查机制,实事求是确定招商引资目标,防止不切实际、层层加码。

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各外资功夫企业获得感。在营造外商投资环境、改善外资企业服务上更下,解决企业激励的矛盾和问题,坚定在陕投资信心。市(区)各部门落实本若干措施的工作总结,请于每年11月末向省商务厅汇总,总结经验并推广。省商务厅及时将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