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北京:五年累计查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690件,涉及招商引资
记者近日从2025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北京场)了解到,“十四五”期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创新构建公平竞争治理“北京模式”,五年来,累计查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690件。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精准“立规”,发布《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覆盖400余家平台企业,助力企业提升垄断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出台《北京市反垄断合规指引》,对公用事业、原料药、建材等七类行业领域做出合规提醒。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暂行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定》等制度文件。
同时,北京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审查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况,强化政策源头管控。目前,审查主体覆盖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市级行政机关增量文件审查全面纳入公文制发流程,“十四五”期间累计清理存量政策文件2万余件,从源头杜绝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此外,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在教育、医疗、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重拳出击,守护群众切身利益。五年来,累计查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690件。
区域协同方面,连续5年制定《京津冀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检查工作方案》,已开展255项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查,通过政策文件交叉抽查,清除区域市场隐形门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结果互认。
02北京构建公平竞争治理“北京模式”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2025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北京场)了解到,“十四五”期间,市市场监管局以“首善标准”为引领,通过制度创新、审查规范、执法严明、区域协同四维发力,创新构建公平竞争治理“北京模式”。五年来,累计查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690件,罚没款超2亿元,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透明市场环境,交出了一份成效扎实的“北京答卷”。
制度筑基方面,五年来,本市聚焦重点领域“立规”,发布《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北京市反垄断合规指引》,建立重点企业“一对一”合规辅导机制,覆盖400余家平台企业,为公用事业等七类行业做出合规提醒;“立标”强化审查,建立健全市、区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审查会审、程序规定等文件,构建科学机制。
审查从严上,本市构建了“统筹协调+动态抽查”机制。审查主体覆盖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增量文件审查全面纳入公文制发流程,实现“应审尽审”,存量文件清理实现“应清尽清”,累计清理存量政策文件2万余件,从源头杜绝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十四五”期间,累计抽查政策文件3000余件,制发60份《整改建议书》,将17家非成员单位纳入抽查范围,实现审查全域无死角。
执法监管以“严执法、护民生”为导向,五年查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690件,罚没款超2亿元。查办药品领域反垄断首案、种植牙垄断协议案(推动种植牙纳入集采,预计降费超40%),还查处珠宝店违法有奖销售、教育公司虚假宣传等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与市场秩序。
区域协同深化联动,2021年京津冀签署《京津冀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协作协议》,统一审查标准、互查政策、共享智库资源,五年已开展255项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查,破除区域壁垒。自今年8月1日起,本市正式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开展八省市自治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未来,将联合研判跨区域并购问题,共享专家资源,构建标准化解决方案库,为更大范围市场一体化提供机制保障。
03专家:用公平竞争推动整治“内卷式”竞争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表示,将积极采取务实有效措施,着力健全国企民企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整治“内卷式”竞争。这一系列举措的出台,对于优化我国市场竞争生态、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与韧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进一步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和技术创新突破,为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维护和促进公平竞争,对于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创新创造潜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持续发展壮大,已成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产业升级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力量。从平台经济的模式创新到专精特新企业的技术突破,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到服务业品质提升,民营企业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动能。让公平竞争成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不仅需要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更需全社会形成维护公平竞争的共识。必须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营、标准制定等方面确保各类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在完善法治保障上下功夫。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根本保障。没有健全的法治,公平竞争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完善法治保障,核心在于确立清晰、稳定、可预期的规则体系,并以公正严格的执法和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基础,细化公平竞争条款的操作性细则,将原则性条款转化为可量化、可追溯、可问责的具体规范,明确市场准入、融资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具体规则,确保民营企业享有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同等的市场待遇。同时,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包容性与精准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制定清晰的行业合规指引,引导企业主体摒弃低水平价格竞争,转向技术创新、品牌提升和服务优化,让企业在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中稳定发展。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在破除隐性壁垒上出实招。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从2020年版的123项缩减至2025年版的106项,在产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然而,实践当中依然存在部分行业准入门槛过高、地方保护主义、歧视性补贴等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坚决破除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玻璃门”“旋转门”现象。据报道,湖南、黑龙江等地纷纷亮出硬招,湖南全面推广“机器管招投标”系统,以“无人情”数智规则替代人工干预,使民企中标率跃升至88.25%。黑龙江双鸭山出台24条措施,严查“将政务服务转为中介事项”等隐性门槛。只有持续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壁垒和企业垄断,才能让各类企业真正享有平等发展的市场机会。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在优化政府监管上求创新。政府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纠正市场失灵的必要手段,也是保障竞争公平高效的关键环节。一方面,要优化政策激励导向,综合运用税收优惠、研发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品牌升级、服务优化等方式培育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应健全高效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市场监管、工信、网信等部门深化执法协作与信息共享,加快构建全国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近年来,各级政府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松绑减负。深圳市推出的“涉企行政执法免罚清单”制度,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已惠及中小企业超过1.2万家。浙江推行的“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改革,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这些改革举措切实降低了民营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了市场活力。
时代大潮,奔流不息;改革发展,永无止境。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创造力和竞争力,是实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让民营企业在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其潜能,为中国经济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