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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国家发改委:破除“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
会议强调,发展改革系统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做好下半年发展改革工作,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进一步做强内循环、优化外循环、搞好双循环,努力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和“十四五”规划各项任务,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好基础。
一是聚焦重大变化、重要指标、重大问题等做好形势分析和研判,以稳就业扩内需为重点做好政策预研储备,强化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二是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各项工作,开展总结评估,对标对表党中央精神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合理谋划目标指标,深入谋划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加强对地方规划编制的指导。
三是加大力度稳投资促消费,拓展投资增量,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周期管理,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高质量推动“两重”建设,提质增效实施“两新”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
四是因地制宜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走深走实,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
五是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内卷式”竞争,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推动要素顺畅流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六是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统筹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七是以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
八是全面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深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九是强化综合统筹和综合平衡,更大力度稳定就业,扎实维护粮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等重点领域安全,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能源电力保供工作。
同时,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深入落实助企帮扶政策,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一老一小”等服务,加大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力度。
02招商引资严防同质化与无序竞争,两大重磅文件为政府投资基金“立新规”
政府投资基金迎来两大重磅文件。7月30日,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投向指导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意见。
其中,《指引》提出政府投资基金应聚焦政策目标、避免同质化竞争和挤出效应;规定基金需投向鼓励类产业(如符合国家级产业目录),国家级基金侧重国家层面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攻关,地方基金聚焦区域特色产业;强调投向调控,禁止投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避免重复设立和变相增加隐性债务等。
《办法》则指出,严防地方政府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变相补贴产能过剩领域,防止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突出基金投向政策取向评价、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动态调整。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称,两大重磅文件的发布,是对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可以预见,政府投资基金作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将在2025年进一步规范,更高效地吸引更多的资本带动产业转型和科技创新,培育并做大做强特色产业。
(1)划重点:《指引》聚焦政策目标,避免同质化竞争和挤出效应
据悉,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评价,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指引》和《办法》,从7月30日起至8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指引》的核心目标是要加强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的挤出效应,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在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方面,《指引》提出国家级基金要立足全局、抓大放小,重点支持国家层面现代化产业提质升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跨区域重大项目,补齐产业短板,在关键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地方基金要找准定位,在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下综合考虑本地区财力、产业资源基础、债务风险等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投资领域。同时鼓励与地方基金联动,如联合设子基金等。
而在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调控方面,《指引》则明确提出了禁止投资领域,即不得投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以及其他规划政策明确调控限制的领域;同时提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避免盲目投资与重复设立方面,要求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要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避免结构性矛盾产业,新兴产业领域防盲目跟风;同一政府原则上不在同一行业/领域重复设立基金(可对同一项目集合发力);指引印发前已设基金覆盖的行业,原则上不再新设同级基金等等。
另外,其他投资限制方面,《指引》提出政府投资基金要控制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金额/比例上限(需在设立方案中明确),不得通过明股实债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除并购重组、定向增发、战略配售外,不得从事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不得为被投企业外的主体担保,不得开展无限责任投资等等。
(2)《办法》突出分级分类和激励约束,强调国家级与地方基金协同
再来看看《办法》。记者注意到,这份文件旨在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战略。指导评价管理遵循三大基本原则:一是突出基金定位,聚焦政策目标,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及薄弱环节,吸引社会资本,发挥长期资本跨周期调节作用;二是突出分级分类,国家级基金示范引领,地方基金结合区域特色支持新兴产业等,加强统筹协同;三是突出激励约束,引导投向/退出特定领域,防产能过剩与无序竞争,将激励约束传导至各级基金及管理人。
评价指标体系则主要包括三部分,11个具体指标。一是政策符合性指标(权重60%),主要评价基金投向对重点产业、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绿色发展、民生就业、创业投资等的支持情况;二是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权重30%),主要评价基金支持国家重点区域战略、与省级重点投资领域契合度及有效利用产能情况等;三是政策执行能力指标(权重10%),主要评价资金效能和基金管理人投资水平。
另外,还有8类行为被《办法》纳入负面清单,包括新增投向不符合调控要求、投向产能调控行业一般性项目、违规增隐性债务等;出现负面行为的基金当年度不参与评价,并采取约束措施。
(3)行业热议:两个文件都非常具有实操性和科学性
《指引》和《办法》两大重磅文件一出,立即在一级市场股权投资行业引发热议。多位受访人士告诉记者,这两则文件是对今年1月《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水木资本董事长、母基金研究中心创始人唐劲草指出,发改委征求意见的两个文件都非常具有实操性和科学性。《指引》规范和指导了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目的,《办法》提出了一套科学、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应用措施,有利于形成全国布局合理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他关注到,各地发展产业与招商引资的“内卷”自去年起正在逐步规范,而国家发改委此次征求意见的《指引》也再次强调,设立政府投资基金要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此外,《指引》还提出,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这也符合当前业内的发展趋势。
还有头部VC人士对记者分析,这两份文件均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核心,通过明确投向范围和评价导向,引导政府投资基金从分散化布局转向精准化聚焦,避免同质化与重复投资。同时,鼓励基金作为耐心资本布局长期领域,支持“投早、投小、投长期”,弥补市场对初创期、高风险领域的投资短板,为经济转型提供持续动力。
“从整个母基金行业来看,当前国内的引导基金已经进入3.0版本:从1.0版本的'粗放式'发展,到2.0版本的精耕细作,再到现在,由单一引导基金设立转变为设立引导基金集群,打造基金矩阵,并注重形成省级、市级引导基金的合力。可以预见的是,政府引导基金作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将在2025年进一步规范,更高效地吸引更多的资本带动产业转型和科技创新,培育并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唐劲草总结道。